商標法第75條第1項規定:凡具法人資格之公會、協會或其他團體,欲表彰該團體之成員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並得藉以與他人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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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第75條第1項規定:凡具法人資格之公會、協會或其他團體,欲表彰該團體之成員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並得藉以與他人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欲專用標章者,得申請註冊為團體商標。第76條規定:團體商標之使用,指為表彰團體之成員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由團體之成員將團體商標使用於商品或服務上,並得藉以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者。
鑑於許多非台南縣關廟鄉出產的鳳梨,都打著「關廟鳳梨」的廣告在路邊銷售,不但消費者無從辨認,也影響真正的關廟鳳梨的聲譽,所以台南縣關廟鄉農會正式向智慧局申請將「關廟鳳梨」註冊為產地團體商標,審查通過後只限台南關廟鄉農會會員、產銷班員才能使用「關廟鳳梨」四字,其他非台南關廟鄉農會會員若任意使用,將構成商標侵權。
台南關廟鄉農會希望藉申請「關廟鳳梨」產地團體商標,保護真正生產及經銷關廟鳳梨的農民權益並增加收入;農會推廣股長指出,關廟是台灣鳳梨的主產地,關廟生產的鳳梨品質最好,拍賣行情也高於一般其他產區,但實際上關廟鳳梨年產不到2萬噸,所以許多業者冒用關廟名號販售鳳梨,以提高售價,嚴重影響了關廟農民權益,如果消費者吃到難吃的假關廟鳳梨,也會損害關廟鳳梨的名聲,因此有必要註冊產地團體商標,正本清源。等到經濟部審查通過後,農會就可取得授權碼,標記農民身份、栽種品種及有效期限,農民需要參加一定時數的生產栽培管理講習,包括鳳梨不能檢出農藥殘留等,然後才能將所生產的鳳梨標示為「關廟鳳梨」。
資料來源:連邦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網址:http://www.tsailee.com/_ch/_ab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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