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都「台北」在不同時代背景及文化的薰陶下,擁有多風貌的建築設施,隨著經濟發展提升,國際化的腳步也逐漸加快,儼然成為具有國際規模
台灣首都「台北」在不同時代背景及文化的薰陶下,擁有多風貌的建築設施,隨著經濟發展提升,國際化的腳步也逐漸加快,儼然成為具有國際規模的城市,然而台北因土地取得成本過高,建商與地主分潤比例失衡導致成為台灣老舊房屋比例最高的城市。
皇格深知台北都更的困境,因此願意提供最大讓利而讓地主獲得真正屬於自己的土地價值,同時,皇格堅信房屋的本質是供居住而不是炒作,“同規格、地段、建材的建案,我們的價格更優惠;相同價位我們的建案規格、地段、建材更好,皇格建設為您重新定義優質好宅新典範,落實真正的居住正義。
針對本市老舊、衰敗、危險的建物,透過政府與品嘉努力,擬定適性都市更新建案發展計畫,建造適合宜居且具有現代智慧之建築,在兼顧社會、經濟、環境等層面下,促成都市再發展,創造更安心安全之城市造福市民。
急需改建 - 1974年(民國63年)以前
台灣的建築法規是沒有地震的抗震要求的,因此民國63年以前興建的房子,基本上不具備真正的地震抗震力。
除了設計上缺少地震力的規定之外,當時的不論在工程品質、管控或混凝土施工澆灌時,都普遍存在著各種缺失,像是混凝土加水,幾乎是 司空見慣的普遍現象。而混凝土因加水造成強度不足更是導致柱子崩壞,人員喪命的主因之一。
次需改建 - 民國63年以後,88年以前
這一段時期雖然有了地震力的設計規定,但尚無耐震設計及抗震施工細節的詳細規定,像是混凝土粒料的用料品質、含泥量扁平率、吸水率、氯離子 含量等項目都沒有嚴格要求。加上施工仍然馬虎,所以整體工程品質普遍不佳,這個階段蓋的房子仍然不夠安全,建築物普遍仍有因柱子斷(爆)裂產生災變的可能。
(一) 具有多數決精神
當參與都市更新的人數達一定比例以上,即可申請審核同意實施,以解決更新地區產權整合困難的問題。
(二) 強制公有土地配合更新
公有土地原則一律參與更新,避免造成更新阻力。
(三) 容積獎勵
建築容積獎勵最高可達法定容積的1.5倍或原建築容積加法定容積的0.3倍。
(97年新增綠建築、節能、省能、策略性開發地區等獎勵鬆綁,最高容積獎勵為百分之百)
(四) 違章戶處理獎勵
違章戶處理可為現地安置、異地安置及現金補償。
(五) 得以信託方式辦理
包含信託管理、發行受益憑證、不動產證券化及成立信託投資公司等。
(六) 賦稅減免
針對更新期間及更新後之土地、房屋、更新機構投資等給予稅捐減免,提高都市更新參與意願。
土地增值稅
依權利變換取得之房地,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減徵40%。 以權利變換方式領現金補償者免徵(未達最小分配單元)或減徵40%(不參與更新者)土地信託移轉免徵。
契稅
依權利變換取得之房地,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減徵40%。
地價稅
更新期間免徵或減半徵收,更新後減半徵收二年。
房屋稅
更新後減半徵收二年。
(七) 投資抵減
投資總額20%範圍內,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當年度不足抵減,得於以後四年度抵減。
(八) 改善市容環境
透過都市更新審議可使更新後建物融入區域發展,使市容更具整體美觀及改善惡劣居住環境、治安死角等。
(九) 提升個人生活品質
經更新重建改善舊有建築物密集、畸零破舊、有礙觀瞻等,提升個人居住之生活品質。
民眾參與都市更新於開發過程中,其所有權人權益除受都市更新條例保障,依據「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規定,更新改建後可享有最高1.5倍法定容積(樓 地板面積)獎勵或原建築基地0.3倍之法定容積再加其原建築容積外,在實施過程間亦可享有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稅捐減免優惠。
若非由都市更新途徑辦理屋舍重建,土地則需依照法定容積辦理重建外,亦不能享有上述各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