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所服務項目
◆醫療服務:門診醫療、婦癌篩檢、健康檢查、醫療檢驗、緊急救護、病患轉診、 行政相驗等。
◆衛生保健:婦幼衛生、優生保健、家庭計畫、傳染病防治結核病防治、學校衛生、中老年病防治 精神衛生管理、健康傳銷、菸害防制、國民營養。
◆衛生行政:醫政、藥政、食品衛生、營養衛生管理工作等。
◆婦幼衛生:婦女產前、產期、產後健康管理,婦女癌症預防(子宮頸癌、乳癌),嬰幼兒健康管理等工作。
◆優生保健:婚前健康檢查、產前遺傳診斷、新生兒篩檢及異常個案追蹤管理等。
◆家庭計劃:推行台灣地區新家庭計劃,加強對特殊群體、低收入戶、低教育階層民眾之避孕指導等。
◆傳染病防治:辦理各種預防接種,加強執行三麻一風(麻疹、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小兒麻痺、新生兒破傷風)根除工作,協助傳染病如登革熱、 傷寒、痢疾等病媒源之調查、追蹤與消毒工作以及有關性傳染病、 愛滋病、結核病的防治等。
◆學校衛生:托兒所與幼稚園兒童保健管理、視力保健、口腔保健、寄生蟲防治、學童預防注射、腸病毒宣導、托兒所與幼稚園會勘與複勘等。
◆衛生教育:配合時令及施政重點,辦理相關衛生教育宣導活動。
◆中老年病防治:對社區 40 歲以上民眾辦理高血壓、糖尿病與血膽固醇之篩檢、治療、衛教、轉介與管理工作。並配合政令宣導執行相關措施,如針對 65 歲以上老人施打免費感冒疫苗、安養機構會勘以及配合長期照護等相關業務。
◆精神病防治:發現病人和協助病人就醫,尋找社會資源和醫療補助等,配合
精神醫療機構辦理居家個案的追蹤和照護,如指導個案和家屬有關用藥情形和生活適應等以及督促個案定期返院就醫。
◆國民營養:提供並指導民眾正確的飲食習慣及營養觀念。
◆衛生檢驗與稽查:配合衛生局辦理食品衛生檢驗與稽查,以及醫政、藥政、勞工健康等稽查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