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黃金所得 別忘報稅
這兩年相當熱門的黃金買賣也必須要報稅。
個人從事外匯產生的匯兌收益,以及黃金存摺帳戶
這兩年相當熱門的黃金買賣也必須要報稅。
個人從事外匯產生的匯兌收益,以及黃金存摺帳戶買賣黃金產生的收益,都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應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另外,海外投資的黃金基金、國際黃金期貨交易,因今年起開始實施海外所得報稅,若投資獲利逾100萬元,明年報稅也會面臨最低稅負課稅的問題。
一、計算:
1、黃金存摺:就是將黃金出售成交價額-(取得成本+相關費用)=所得額,是列在財產交易所得中。
2、實體黃金:交易所得若在5萬元(不含)以上者,就必須將成交金額*6%(一時個人貿易所得稅率,是屬於固定稅率)=所得額,是屬於營利所得。
例如交易金額為6萬元,那麼就是以6萬元乘以6%,也就是3,600元申報營利所得。
二、說明
「營利所得」涵蓋股利、買賣、實體黃金、網拍等收入,其中實體黃金買賣歸為營利所得中的個人一時貿易之盈餘,國稅局表示,個人一時貿易盈餘是按照銷貨收入的6%計算,只要超過5萬元就要申報。
但會計師私下透露,實體黃金交易因不透明化,很多報稅人會抱著僥倖的心態而不報。對此,安侯建業會計師張芷說,民眾在一般在銀樓賣出黃金時,若交易額超過5萬元,都會收到一張「個人一時貿易所得資料申報表」的單據,作為報稅依據。國稅局也表示,若漏報金額超過25萬元,國稅局都會主動查詢。
另外,先前不用報稅的海外投資,包括黃金期貨及黃金基金,在今年度開始實施海外所得稅後,今年度交易有獲利者,則必須在明年5月報稅時,納入最低稅負基本所得額的稅基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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