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為本」與「追求卓越」是本事務所文化重要精神所在,以人為本在經營理念的表現上是「
「以人為本」與「追求卓越」是本事務所文化重要精神所在,以人為本在經營理念的表現上是「誠信」與「熱忱」;追求卓越在經營理念上的表現則是「專業」與「服務」。
誠信:
「信義為立業之本」,誠信是本事務所經營管理的最基本理念,以誠實、守信、負責的作為,建立事務所優良形象。 |
熱忱:
「發自內心、主動積極」,以禮貌、笑容、親和的態度,展現事務所的服務精神。秉持「同理心」的態度,以熱忱的心,主動積極關懷顧客,瞭解客戶所面臨之經營問題,共商解決之道,期能成為客戶興家立業最好的合作夥伴。 |
專業:
事務所擁有專業經營的理念,秉持顧客第一的信念,不斷提升客戶服務滿意度,是我們堅持的原則,並且確實地實踐。專業是快速變動環境下,企業永續生存的利器,本事務所利用團隊的力量,激盪出新的工作思維和方法,為事務所的運作注入活力與創造力,期盼能為顧客創造新價值。 |
以「誠信」與「熱忱」對待我們的顧客;以「專業服務」,積極追求經營效率,提升顧客滿意度。我們竭誠以最專業的知識和經驗為您服務。針對貴公司的需要,以最專業的態度來找出最適合的解決方案。秉持專業的立場及服務的熱忱來協助客戶解決各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