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經銷(點)約書(範本)
立契約書人: 悠香咖啡商行(下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甲,乙雙方訂定本約,雙方約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方授權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銷售悠香咖啡全系列商品
第二條:乙方銷售之所有商品須向甲方現金買斷
第三條:甲乙雙方帳務各自獨立,乙方帳務均與甲方無關 (乙方如有呆帳或倒帳甲方有權禁止出貨)
第四條:甲方授權乙方品牌,商標,產品,價格外,如需其他服務內容須先知會甲方
第五條:甲方授權黑貓宅即便向乙方取貨,黑貓宅即便向甲方收款
乙方每月出貨完後須與甲方結上個月(當月)宅即便費用給甲方(現金)
第六條:乙方如須刊登廣告,DM或媒體拍攝…….須先知會甲方
第七條:甲方只授權乙方單店(個人)銷售,不可另設其它點
第八條:乙方不可對甲方品牌製造不實之報導,如有不實,甲方可撤銷乙方之合約
第九條:乙方進價:李超聖特調冰咖啡進價NT/罐(售價240/罐)李超聖原味冰黑咖啡進價NT/罐(售價340/罐)另咖啡豆進價為牌價之?折(如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調整價位需一個月前告知乙方)
第十條:
契約終止後之義務:乙方於契約中止或解除日起十日內,自行拆除悠香咖啡之商標及招牌
第十一條:
合意管轄:甲乙雙方同意基於本契約所生之爭議,均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二條:
合約補充: 本契約書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民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辦理
立契約書人:
甲方:悠香咖啡
簽約代表人: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48854202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市明中街48號
電話:(02)2996-7757
乙方:
簽約代表人: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地址:
電話:
中華民國10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