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刑事案件之辯護、刑案被害人告訴代理、附帶民事訴訟等
◎ 警局、調查局製作筆錄之陪同(可避免非法訊問)。 ◎ 偵查、審判階段之辯護人、告訴代理人。 ◎ 提起自訴、再審、非常上訴之訴訟代理人。 ◎ 少年事件處理法、少年保護案件、少年刑事案件。 ◎ 各類刑事案件之辯護,包含貪污治罪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軍事審判等重大刑案。 ◎ 刑案被告辯護(司法警察詢問、偵查、審判等階段)。 ◎ 刑案被害人告訴代理、自訴代理、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