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國家法令規章的各項安全衛生要求,及保障勞工於職業上的安全衛生是雇主的責任和義務並提供合理的安排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第277條之1規定:
一、雇主必須評估工作場所中呼吸危害風險,依勞工人數多寡判斷應訂定呼吸防護計畫或執行呼吸防護具密合度測試。
二、由於每個勞工的臉型不同,沒有任何呼吸防護具能夠保證可使所有配戴者戴起來絕對密合,雖然不能量身訂做,但可以藉由密合度測試來選用適合自己的呼吸防護具。
三、如果呼吸防護具未能與您的皮膚緊密貼合,有害物實際從各處縫隙通過,而非確實通過呼吸防護具,即表示該防護具沒有發揮保護勞工的作用。
►呼吸防護具種類如:
即用即丟式防塵口罩、淨氣式呼吸防護具-防塵口罩、防毒面具。
►相關榮譽事蹟
一、【呼吸防護具利用熱影像分析儀進行定性密合度測試之可行性探討】論文見證書
二、呼吸防護計畫管理人員結業證書
➤遵守國家法令規章的各項安全衛生要求,及保障勞工於職業上的安全衛生是雇主的責任和義務,雇主應對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活動展現強烈的領導作用及承諾,並提供合理的安排,以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該系統包括政策、組織設計、規劃與實施、評估和改善措施五個主要要素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規定,事業單位達一定規模以上及部分具有危險性工作場所者,應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透過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可以有效預防與削減災害,提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績效,進而達到企業永續經營之目的。
➤下列事業單位,雇主應依國家標準 CNS 45001 同等以上規定,建置適合該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並據以執行:
一、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二百人以上者。
二、第二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者。
三、有從事石油裂解之石化工業工作場所者。
四、有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之化學品,數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量以上之工作場所者。前項安全衛生管理之執行,應作成紀錄,並保存三年。
➤職業安全衛生系統建置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