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遷移應附證件、書表、表單、附件及份數:一、水路遷移申請書【(民)表一】4份二、所有土地
水路遷移應附證件、書表、表單、附件及份數:
一、水路遷移申請書【(民)表一】4 份
二、所有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4 份
三、代理(表)人委託書【(民)表二】4 份
四、申請地點及臨接土地之地籍圖謄本(核發日期六個月內) 4 份
五、申請地點及臨接土地之土地登記簿謄本(核發日期六個月內) 4 份
六、土地分區使用證明書(如都市計畫外者可免,核發日期六個月內)4 份
七、申請地點現場照片(請黏貼說明)【(民)表三】4 份
八、申請地點現況實測圖(現況地形複雜不易辨認者應檢附,比例
尺1/1200 以上,含申請位置及鄰近土地現況,並套繪地籍圖)4 份
九、新設水路工程設計書圖(設計平面、立面、斷面、縱橫斷面圖、構造物圖及水理計算等)以上均含技師簽證4 份
十、新設水路土地同意無償提供使用切結書4 份
十一、管理維護計畫4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