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數位媒體VS.空間環境
戶外數位廣告與環境手拉手
當電視不再僅存於家中、不只以單向溝通方式傳播時,此媒體便蘊含著「環境層面」三大要素,包括:媒體所在位置、周遭干擾狀況與閱聽眾在該環境的的目。
媒體架設位置:關係著閱聽眾的觀看距離、視野角度。
周遭干擾狀況:影響著閱聽眾對於聲音的接受程度與注視/接收廣告訊息時的干擾度。
閱聽者在該環境的目的:當閱聽眾以「主動性」進行目的達成時,多半是「被動」接收廣告(例如在藥妝店進行購物);當閱聽者以「被動性」進行目的達成時,則偏向「主動」接收廣告(例如等待交通工具或電梯到來時)。
以宏觀角度觀看「戶外數位廣告」媒體,不難發現其與「空間環境」的關連性更勝其他戶外媒體。
過去博仕達OOH風向球曾論述環境媒體滲透力(即空間環境與消費者的密切關係):「由於消費者停留在家外時間劇增,環境媒體在廣告訊息舖天蓋地的時代,顯得特殊與精確 ,它不僅可直接命中目標族群,也能讓目標族群不會意識到這是廣告傳達…」。
因此,即便是同屬性戶外數位廣告媒體,消費者在不同環境中所接收到的廣告效益程度也不盡相同。行銷人員應跳脫舊有思維,活絡戶外數位廣告特性,發揮創意,將其效果推至極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