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
1966年4月14日(民國55年農曆3月24日),上證下嚴上人率領三十多位家庭主婦在花蓮普
1966年4月14日(民國55年農曆3月24日),上證下嚴上人率領三十多位家庭主婦在花蓮普明寺成立「佛教克難慈濟功德會」。
初期以「濟貧解困、救苦救難」為宗旨,第一年救助十五戶三十一位孤老殘病的貧者,由於善行遠佈,慈善濟貧的工作,也由花蓮一隅而逐步擴展到全省各地暨澎湖、金門等離島,都有慈濟人溫暖的關懷。到1979年,為在花蓮籌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遂向省府提出財團法人申請,而於1980年1月,成立「財團法人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
數十年來慈濟基金會在上證下嚴上人之領導下,集合諸多社會善心人士及專家學者致力於「慈善」、「醫療」、「教育」、「文化」、四大志業之推展,以及國際賑災、骨髓捐贈、環保、社區志工等工作,先後設立慈濟醫院、慈濟技術學院、慈濟大學與附設中小學,以及大愛電視台等;基於教富濟貧,道小康致大同的理念下,歡迎思想純正因緣俱足的各界人士共同投入,參與共創人間淨土之大業。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三段703號 本會依照「社會救助法」、「兒童福利法」、「少年福利法」、「殘障福利法」、「老人福利法」之規定,並視實際需要及財力狀況辦理下列各項業務。
一、急難災難者生活醫療之救助
二、國際急難救助
三、教育事業之資助
四、文化事業之辦理
五、醫療事業之資助
六、兒童福利之辦理
七、少年福利之辦理
八、殘障福利之辦理
九、老人福利之辦理
十、其他有關社會福利事項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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