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自86年起,為新北市政府居家照顧服務受委託單位,除直接服務所需之對象,另也為經濟弱勢族群開一道就業窗口。
從事照顧服務本是一項非常辛苦的工作,也是一項不為社會人士青睞的行業,但它也是唯一較不受限於學歷、年齡及工作經驗的行業,本會秉持『關懷至上』的宗旨,以開發自費戶市場為主,平衡供需市場;使這群較不為社會關注的經濟弱勢族群能有所收作,進而達到協助失業勞工及中高齡失業者得予二度就業,促使社會呈現一片安和樂利。
自費相關問題聯絡人:周月玲小姐/電話:02-2250-0177分機601
【居家喘息】
臨時家中有事無法照顧時,服務員到家中協助照顧失能者,提供臨時、短期的照顧服務。
【服務對象】
1. 設籍於新北市且實際居住者,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未請看護、未領取政府提供之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
2. 經評估,身心功能的確受損導致生活機能需要他人協助者。
3. 居家服務與居家喘息僅能夠選擇其中一項服務。
一、服務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未請看護(傭)、未接受其他照顧服務補助,並經評估,因身心功能確有受損致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者。
二、服務優先性
1. 低收入戶者應優先服務,非中低收入戶者次之。
2. 以未獲安置於各類福利機構者(在家照顧者)優先,安置於日托教養機構及就讀各級學校者次之。
3. 其它因緊急事故經常長期照護管理中心評估需優先提供服務之失能者。
三、服務區域:板橋、土城、瑞芳、雙溪、 貢寮、新莊、蘆洲、三重、 淡水、 八里、石門、金山、萬里、 三芝
【服務項目】
1. 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協助生活自理訓練、看護照顧、陪同就醫、療育或復健、陪同參與社區活動及社會適應活動。
2. 身體照顧服務:協助沐浴、穿換衣物、口腔清潔、協助膳食、服藥;協助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等。
1. 在日托機構收容及各級學校就學(國小以上,含在家教育)者全研補助時數減半。
2. 居家喘息服務補助時數核定依個案申請月份遞減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