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到大陸取得「貿易進出口權」資格!
~ 好消息!台胞設立【貿易公司】《註冊資金 三萬元 》就行了!~
★《台灣同胞工商註冊辦證服務中心》本著中央國務院「支持對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之決議,授於福建省作為全國 “先行先試”的唯一省份,而取得福建省外經貿廳、福州市對外貿易發展局、市工商局、福建省對台辦 聯合支持而設立,專為協助臺灣同胞在福建省省會福州市用您【自已名字】【自己做法人】「註冊資金只要人民幣三萬元」,經由台胞專用「綠色通道」即可快速註冊登記辦理各行業的「公司證照」,而再經向 外經貿局、中國海關、稅務局、質監局、中國人民銀行、出入境檢疫局、外匯局、、、等單位辦理各種專項行政【許可證照】後,亦可取得中國的『貿易進出口經營權』成為中國的「進出口貿易商」。
開放申請對象:台灣同胞。
★ 允許申請的城市為 福州市(福建省省會)。
申請之執照【經營場所】須掛址在 福州市。
【進出口貿易經營權】使用權範圍:全國性,可進出口地區:全世界。
可進出口的貨物品:不限制(國家另有規定的特許項目須取得該有關部門許可)。
★ 說明:目前在大陸各省市設立【具有進出口權的貿易公司】,註冊資金要求如下:
「有限公司」:註冊資金須人民幣100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