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好消息!台胞【個人】設立「進出口貿易公司」註冊資金《只要十萬元 》!~
★《台灣同胞工商註冊辦證服務中心》本著中央國務院「支持對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決議案,授於福建省作為全國“ 先行先試 ”的唯一省份,取得 商務部省外經貿廳、福州市外經貿局、省市工商局、福建省對台辦 聯合支持而設立,專為協助台灣同胞在省會福州市經由台胞專用《綠色通道》【用自已為法人】,「您自己一個人」「註冊資金十萬元」即可快速註冊登記辦理各行業的公司「營業許可證照」。而再經向 外經貿局、中國海關、國稅局、地稅局、質監局、中國人民銀行、出入境檢疫局、公安局、外匯局、、、等各單位辦理專項行政【許可證照】後,亦可取得中國的外貿【進出口貿易經營��】資格,成為中國的【進出口貿易商】。
開放申請對象:台灣同胞。
★ 允許申請的城市為 福州市(福建省省會)。
申請之執照【經營場所】須掛址在 福州市。
【進出口貿易經營權】使用權範圍:全國性,可進出口地區:全世界。
可進出口的貨物:不限制(國家另有規定的特許項目須取得該有關部門許可)。
★ 說明:目前在大陸各省市設立【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貿易公司】,註冊資金要求如下:
「有限公司」:註冊資金須人民幣100萬元以上。
「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金須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