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方迄今代理商標各類案件1萬3千餘件,具備較強的實力; 2.商標臺端代理人經辦案件逾2000餘件,熟悉與台灣申請人及合作所的工作流程及要求,精通各項業務及常見問題的解決。專利案件全部由執業代理人提供服務,工作規範、高效; 3.擅長疑難案件的處理,能為貴方的重大案件提供更多協助。我方上半年成功代理了“波爾多”地理標誌集體商標,是法國第一個在中國獲得地理標誌商標註冊的原產地名稱,對法國原產地名稱在中國獲得《商標法》有效保護起到了示範作用,受到了商標局領導的高度重視和認可。同時成功代理的還有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馳名商標認定等案件; 4.我方與官方關係密切,可提供特殊管道的代理服務, 5.能提供商標申請前的免費查詢服務、審查中的免費補正服務、申請核准後的免費初審監測等服務,從一定程度上規避駁回風險,及時掌握審查進度;
詳詢:
xing@fip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