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申報
稅務申報(營業稅、營所稅、...):定期與不定期事項
一、定期辦理事項
定期辦理事項提要
作業日期 工作提要
起 迄
1月1日 1月31日:100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信託所得申報書、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多層次傳銷事業參加人進貨資料申報。
1月1日 2月10日 :扣繳單位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予納稅義務人。
2月1日 2月28日 :資產重估價申請。(採曆年制者)
2月1日 2月10日 :小規模營業人繳納第四季(上年10─12月)營業稅。
5月1日 5月31日 :99年度所得稅申報
5月1日 5月10日 :小規模營業人繳納第一季(1─3月)營業稅。
8月1日 8月10日 :小規模營業人繳納第二季(4─6月)營業稅。
9月1日 9月30日 :1.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
2.存貨估價方法之使用或變更申請。
3.存貨零售價法計價之使用申請。
4.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之使用或變更申請。
5.短期投資之估價方法使用或變更申請。
(採曆年制者)
11月1日 11月10日:小規模營業人繳納第三季(7─9月)營業稅。
12月1日 12月31日:會計師簽證申報委任客戶名冊申報
1月1日 12月31日:職工退休辦法新訂或修訂之報備。
每月1日 每月15日:核准每月為一期之自動報繳營業人,申報上期之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稅額。
單月1日 單月15日:自動報繳營業人,申報上期之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稅額。
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非公司組織營利事業變更會計基礎申請。
非公司組織營利事業變更會計基礎申請:營利事業使用藍色申報書之申請(新設立之營利事業除外)。
會計年度終了前一個月內:新設立營利事業使用藍色申報書之申請。
資料來源: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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